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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天津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受理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点击量:6  

办理流程:

1.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天津大学正式教职工,按照学费标准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并完成

报到注册手续之后,下载填写《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导师审核签字;

3.就读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持申请表到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5.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

6.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办理。

申报材料:《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办公电话:022-85356086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预计时限:每学期期末

新校区办理地点:1895行政楼A309

老校区办理地点: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传递至北洋园校区)

办理时间:工作日(寒暑假除外),服务时间:8:30-12: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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