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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关于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的流程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7日
1. 研究生有缓考需求,应在课程考试前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注明缓考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
2. 将申请表交由任课教师审核;
3. 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后交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签字;
4. 将申请表交学院盖章存档;
5. 该门课程在系统中标注为“缓考”;
6. 办理缓考的学生需在下一个开课周期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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