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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2019-2020第一学期期末考表(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   点击量:2505  

各学院相关同学:

全日制2019-2020第一学期期末考表(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期末考试安排在期末考试周第21周周二(1月7日上午09:30~11:30);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期末考试安排在期末考试周第21周周四(1月9日上午09:30~11:3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详见附件。请同学们务必互相转告。

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期末复习,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天大校研 [2015] 5号)文件要求,《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指出:研究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以及在考场中有抄袭、夹带、传递信息等违纪行为者取消课程成绩,通报所在学院批评教育。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者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祝同学们考试顺利!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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