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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关于2023年研究生转导师及转专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8日   点击量:4368  

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17]12号)文件第六章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进行2023年研究生转导师及转专业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业务办理流程

1. 本次申请转导师、转专业的研究生统一通过线上申请、线下审批的方式进行(请登录网站http://classes.tju.edu.cn),我的学籍-学籍异动申请-选择异动类型,填写异动信息,提交异动申请。

2. 提交申请后可在已申请界面查看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打印学籍异动申请表(一式两份)。

3. 纸质申请材料需先由转出和转入双导师同意并签字,学院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按规定时间交至学院教务老师。

二、业务办理说明

1.关于转导师

1)因导师工作调动、出国(一年以上)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指导研究生,研究生可申请转导师。

2)转导师应在本专业范围内进行,且符合学校关于导师指导研究生的相关规定。

3)转导师需先经转出、转入双方导师同意,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再报研究生院审批。

4)研究生转导师的人数,占用转入导师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数(导师离职、去世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因某一方不同意无法完成转导师流程,应由所在院系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学术原因由学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非学术问题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批。

2. 关于转专业

研究生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研究生;

2)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跨学科门类的;

4)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拟转为攻读学术学位的。

申请转专业的研究生需经双方导师同意,定向培养的研究生还须本人工作单位书面同意,经转出专业院系和转入专业院系考核,并对课程学习计划的调整提出具体方案,再报研究生院主管领导批准,转专业信息在转入、转出学院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跨学院或跨一级学科转专业的研究生数,占用转入学院、学科及导师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数。

三、办理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358前将材料统一交至(或寄送至)北洋园校区1895大楼A312,不接受学生单独办理,如过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另行受理,具体问题咨询学院教务老师。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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