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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2月导师助研及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时间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3日   点击量:11934  

依据财务处年终决算工作要求,财务预计2019年12月下旬封账,并且2020年春节期间银行放假,涉及学校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导师助研系统填报及发放的若干时间节点变更,具体如下:

1. 导师助研填报时间进行调整,导师助研系统于2019年12月1日9:00至12月10日开放,2020年1月3日9:00至1月7日开放(因2020年1月1日至1月2日财务需要跨年倒账,故系统延迟至1月3日开放)。2020年2月正常开放导师助研系统。按照国家文件,研究生需要按照12个月进行资助,2020年1月和2020年2月本次毕业学生状态为“助学金期间”,还可以进行发放,特别是系统会自动生成的12月份的发放数据(经费卡号和资助标准),若有变更,请导师在2020年1月及时进行系统停发操作, 2020年3月系统将自动清除毕业学生。请各位导师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进行填报,感谢配合。

2. 校发助学金发放说明:17级2.5年学制硕士生、16级博士生、17级提前毕业博士生以及延期至2020年2月毕业的博士生,考虑到12月集中答辩,于2019年12月将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共3个月)的研究生校发助学金一并发放(天大校研〔2017〕11号《天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 校发助学金发放时间调整说明: 2019年12月份研究生校发助学金发放提前到2019年12月23日前后,2020年1月份研究生校发助学金发放提前到2020年1月20日前后,2019年2月开始正常发放。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综合办,咨询电话:022-85356086

感谢大家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财务处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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