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天津大学作为“文化大革命”后首批恢复研究生招生的单位,当年招收108名研究生。
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天津大学为首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1982年,天津大学首次招收6名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