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转专业工作,依据《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24]3号)文件第六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开展2026年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申请转专业须满足入学满 1 学期、且未进入基本学习年限最后 1 学期。
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转专业申请: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2)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申请跨学科门类转专业的;
(4)已申请过一次转专业的。
二、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天津大学教育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classes.tju.edu.cn),进入我的学籍 — 学籍异动申请,选择转专业,完整填写信息并提交。系统开放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4 月 28 日 16:00,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2.材料打印:提交申请后在“已申请”界面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学籍异动申请表(一式两份)。
3.线下审批:纸质材料依次完成:导师签字同意→转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院(部)审核,对课程学习计划的调整提出具体方案→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附件《研究生转专业学费调整事宜知情承诺书》。
4.学院汇总报送:各学院(部)统一收集材料,于2026 年 5 月 12 日前报送至北洋园校区 1895 大楼 A312,不受理学生个人提交。
三、后续安排
1.研究生院审批后,转专业名单在转出、转入学院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2.获准转专业研究生,按转入专业 2026 年培养方案执行,在校累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转入专业最长学习年限。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及学院(部)严格遵守时间节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具体问题可咨询所在学院(部)教务老师。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