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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研究生院在纪念建院三十周年之际召开了天津大学第三次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推出了八项举措,先后发布了《天津大学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1 个主文件及 8 个配套文件,全面推动研究生教育在发展方式、类型结构、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等方面的根本转变。 随着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天津大学已经初步形成规模结构更加合理、培养特色更加鲜明、培养质量得到根本保障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天津大学学术权力与评价重心稳固下移,教授治教的愿景逐步成为现实,导师的积极性被广泛调动,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日臻完善,全面质量保障体系平稳运行,学术氛围和质量文化得到良好建设。
2015年、2017年,两次全国工程博士培养工作研讨会均在天津大学召开。图为2015年召开的全国工程博士培养工作研讨会
2017 年,天津大学被教育部确认为14 所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
2018年4月,天津大学获批成为全国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