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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研究生助研金变更审批
办理流程:
1、表格填报:导师与研究生就助研金变动情况(停发、恢复、申请帮扶等)协商一致后,共同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助研金变动审批表》。学生签字确认,导师明确变动类型及起始年月并签字。
2、学院审批:提交审批表至学生所在学院(部),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批同意后,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备案:学院将审批表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科备案。
申报材料:《天津大学研究生助研金变动审批表》
办公电话:022-85356086(研究生院综合办)
负责部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科
新校区办理地点:1895A309室
老校区办理地点:9楼414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寒暑假除外),8:30-12:00,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