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填写《天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异动学费变更申请表》或《天津大学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退学费申请表》;
2.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老师审核填写是否入学、办理退学情况,以及退费/清除欠费/补缴金额,经办人签字;
3.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复核并签字盖章;
4.将申请表提交至财务处注册中心办理退费。
1.下载填写《天津大学非全日制(单证)研究生退学退费申请表》;
2.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字;
3.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填写已修学分数及总学分数,签字盖章;
4.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老师审核填写退费/清除欠费/补缴金额,经办人签字;
5.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复核并盖章;
6.将申请表提交至财务处注册中心办理退费。
1. 研究生出国参加联合培养项目回国后,下载填写《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减免学费申请表》;
2.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将申请表及《天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申请表》复印件、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复印件、项目招生简章、出入境时间证明(机票等)等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
4.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办理。
1.《天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减免学费申请表》;
2.《天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申请表》复印件、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复印件、项目招生简章、出入境时间证明(机票等)。

1.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天津大学正式教职工,按照学费标准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之后,下载填写《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导师审核签字;
3.就读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持申请表到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5.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
6.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办理。
《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