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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学费办理

学费办理

研究生退学退费手续办理

办理流程:

一、全日制研究生、2017 级以后(含2017 级)非全日制研究生(除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

1.下载填写《天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异动学费变更申请表》或《天津大学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退学费申请表》;

2.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老师审核填写是否入学、办理退学情况,以及退费/清除欠费/补缴金额,经办人签字;

3.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复核并签字盖章;

4.将申请表提交至财务处注册中心办理退费。

二、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及其他 2017 级以前非全日制研究生:

1.下载填写《天津大学非全日制(单证)研究生退学退费申请表》;

2.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字;

3.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填写已修学分数及总学分数,签字盖章;

4.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老师审核填写退费/清除欠费/补缴金额,经办人签字;

5.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复核并盖章;

6.将申请表提交至财务处注册中心办理退费。

办公电话

022-85356086

负责部门

研究生院综合办

新校区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1895行政楼A309

老校区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服务时间:8:30-12:00 13:00-16:30,周五,服务时间:8:30-12:00 13:00-14:00

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减免学费申请

办理流程:

1. 研究生出国参加联合培养项目回国后,下载填写《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减免学费申请表》;

2.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将申请表及《天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申请表》复印件、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复印件、项目招生简章、出入境时间证明(机票等)等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

4.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办理。

申报材料:

1.《天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减免学费申请表》;

2.《天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申请表》复印件、联合培养项目协议复印件、项目招生简章、出入境时间证明(机票等)。

办公电话

022-85356086

负责部门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预计时限

每学期期末

新校区办理地点

1895行政楼A309

老校区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传递至北洋园校区)

办理时间

工作日(寒暑假除外),服务时间:8:30-12:00,13:00-16:30

天津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

办理流程

1.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天津大学正式教职工,按照学费标准缴纳第一学年学费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之后,下载填写《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导师审核签字;

3.就读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持申请表到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5.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1895行政楼A309);

6.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办理。

申报材料

《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办公电话

022-85356086

负责部门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预计时限

每学期期末

新校区办理地点

1895行政楼A309

老校区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传递至北洋园校区)

办理时间

工作日(寒暑假除外),服务时间:8:30-12:00,13:00-16:30



附件【天津大学教职工攻读本校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2).doc
附件【天津大学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退学费申请表.doc
附件【天津大学非全日制(单证)研究生学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天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异动学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出国(境)减免学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