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办学生证申请人下载填写《天津大学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
2.补办学生证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
3.补办学生证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4.补办学生证申请人于规定时间持《天津大学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补办学生证。
1.申请人登录教育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classes.tju.edu.cn
2. 进入我的学籍-学籍异动申请-选择异动类型,填写异动信息,提交异动申请。
3. 提交后可在已申请界面查看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打印《学籍异动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4. 申请人导师审核签字并填写意见,学院教务员及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 申请休学、复学研究生将《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交至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6.申请转专业、提前毕业研究生按规定时间将《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务员。
7.研究生院审核批复学籍异动申请,统一返还一份《申请表》至学院。
1. 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classes.tju.edu.cn。
2. 点击我的学籍-学籍异动申请。
3. 点击退学进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退学申请。
4. 提交后可在已申请界面查看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竖版打印一式两份《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签字。
5. 申请人导师在《申请表》签署相关意见。
6. 学院教务员及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7. 申请人到本人所在学院打印存档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8. 申请人持学院审批完成的《申请表》和成绩单至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服务窗口领取《离校通知单》。
9. 申请人持《离校通知单》到本人所在学院加盖公章。
10. 申请人持《离校通知单》分别至财务处、图书馆、户籍科、宿管中心、学工部审核盖章,顺序不分先后。
11. 申请人持《离校通知单》到学生档案室审核盖章。
12.申请人持《离校通知单》到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服务窗口开具退学证明。
1. 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外修改个人培养计划,如增加课程、删减课程或变更课程性质,需填写《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变更的原因并附证明;
2. 如需变更课程性质,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性质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3. 申请表本人、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审核盖章,学院教务老师严格根据申请表中信息进行修改,并将申请表存档;
4.如学院无法变更课程性质,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协助解决。
1. 研究生有缓考需求,应在课程考试前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注明缓考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
2. 将申请表交由任课教师审核;
3. 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后交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签字;
4. 将申请表交学院盖章存档;
5. 该门课程在系统中标注为“缓考”;
6.办理缓考的学生需在下一个开课周期补修。
1. 研究生有成绩复核需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成绩公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
2. 将申请表交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3. 学院审核后统一将申请表交由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进行成绩复核。
1. 必修课重修,学生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报名确认表》;
2. 将申请表签字后交学院盖章,学院教务老师严格根据申请表中信息协助学生选择相应课程,并将申请表存档;
3. 选修课重修无须提交重修报名确认表,直接由教务老师协助选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