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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学籍培养

学籍培养

研究生学生证补办

1.补办学生证申请人下载填写《天津大学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

2.补办学生证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

3.补办学生证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

4.补办学生证申请人于规定时间持《天津大学补发研究生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补办学生证。

研究生学籍异动手续办理

线上申请:

1.申请人登录教育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classes.tju.edu.cn

2. 进入我的学籍-学籍异动申请-选择异动类型,填写异动信息,提交异动申请。

3. 提交后可在已申请界面查看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打印《学籍异动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

线下审批:

4. 申请人导师审核签字并填写意见,学院教务员及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 申请休学、复学研究生将《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交至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6.申请转专业、提前毕业研究生按规定时间将《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务员。

7.研究生院审核批复学籍异动申请,统一返还一份《申请表》至学院。

研究生退学手续办理

1. 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classes.tju.edu.cn。

2. 点击我的学籍-学籍异动申请。

3. 点击退学进行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退学申请。

4. 提交后可在已申请界面查看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竖版打印一式两份《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签字。

5. 申请人导师在《申请表》签署相关意见。

6. 学院教务员及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7. 申请人到本人所在学院打印存档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

8. 申请人持学院审批完成的《申请表》和成绩单至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服务窗口领取《离校通知单》。

9. 申请人持《离校通知单》到本人所在学院加盖公章。

10. 申请人持《离校通知单》分别至财务处、图书馆、户籍科、宿管中心、学工部审核盖章,顺序不分先后。

11. 申请人持《离校通知单》到学生档案室审核盖章。

12.申请人持《离校通知单》到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院服务窗口开具退学证明。

培养计划变更办理

1. 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外修改个人培养计划,如增加课程、删减课程或变更课程性质,需填写《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变更的原因并附证明;

2. 如需变更课程性质,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性质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3. 申请表本人、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审核盖章,学院教务老师严格根据申请表中信息进行修改,并将申请表存档;

4.如学院无法变更课程性质,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协助解决。

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

1. 研究生有缓考需求,应在课程考试前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注明缓考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

2. 将申请表交由任课教师审核;

3. 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后交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签字;

4. 将申请表交学院盖章存档;

5. 该门课程在系统中标注为“缓考”;

6.办理缓考的学生需在下一个开课周期补修。

研究生课程成绩复审申请的流程

1. 研究生有成绩复核需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成绩公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

2. 将申请表交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3. 学院审核后统一将申请表交由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进行成绩复核。

重修选课申请

1. 必修课重修,学生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填写《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报名确认表》;

2. 将申请表签字后交学院盖章,学院教务老师严格根据申请表中信息协助学生选择相应课程,并将申请表存档;

3. 选修课重修无须提交重修报名确认表,直接由教务老师协助选课即可。

办理在读证明/中英文成绩单

双校区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业务自助打印机可打印研究生在读证明和中英文对照成绩单。



附件【天津大学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doc
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docx
附件【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docx